锦溪中学绩效教科研考核
昆山市锦溪中学绩效考核方案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享受此项奖励。
一、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奖:
1.经学校各科处室推荐,由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教育学会、教科室、教研室、教技室等)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中的获奖者。
2.获奖级别与等第均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
二、学生竞赛指导老师奖:
1.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等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中获“指导老师奖”的指导老师。
2.获奖级别参照该学生所获奖项的同类级别,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三、论文交流奖:
1.教师在省、市级以上(包括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交流并获奖的论文。
2.获奖级别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四、获奖论文奖:
1.经学校各科处室推荐,在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论文竞赛中获奖的论文。
2.经学校各科处室推荐,在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秀教案、试卷等竞赛中获奖的文字资料。
3.获奖级别与等第均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4.获奖内容必须与本教师任课职务相关。
五、论文发表奖:
在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考核标准参照不同级别中获奖论文中的二等奖处理。
奖励分值:
一、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奖、学生竞赛指导老师奖(单位:分)
级别 奖金 | 昆山市级 | 苏州市级 | 省级 | 国家 |
一等奖 | 200 | 300 | 400 | 500 |
二等奖 | 150 | 250 | 350 | 450 |
三等奖 | 100 | 200 | 300 | 400 |
二、论文获奖(单位:分)
级别 奖金 | 昆山市级 | 苏州市级 | 省级及以上 |
一等奖 | 150 | 250 | 350 |
二等奖 | 100 | 200 | 300 |
三等奖 | 50 | 150 | 250 |
三、体卫艺指导老师奖
1.市中小学运动会,以全市发奖牌名次为基数,得奖牌指导老师得500分,每递增一名加100分。进入前三名另行奖励。训练费另行考核制定。球类团体赛参照市中小学运动会奖励。2.柔道,苏州市金牌数第一得1600分、第二得1200分、第三得800分。3.文艺会演,昆山第一得1600分、第二得1200分、第三得800分。苏州第一得3000分、第二得2500分、第三得2000分。